读者服务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读者服务
132021-09

图书馆师生协助选书、荐书制度

4572

为增强我校师生对于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的参与度,使所购图书更加贴近教学和科研,进一步提高馆藏图书质量,特制定师生协助选书、荐书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各系部建立教师协助选书的长效机制,建立系部教师协助选书工作制度。 二、各系部负责协助图书馆进行本系部所涉学科专业范围的选书指导工作,反馈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及发展变化,特别是新增专业、课程的情况。 三、各系部应选配1名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作为选书员,负责选书工作。选书员根据自己掌握的文献信息、图书出版动态以及学科专业需求,选取学科专业需要的图书资料,并提供详细的书目信息,向图书馆采编部荐购图书。 四

292017-12

期刊阅览室管理规定

14544

1. 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进入阅览室,不得使用他人证件;领取代书板后入室阅览。 2. 阅览室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经办理手续后可在馆内复印并及时归还。复印费用按A4幅面0.2元每页收取。          3. 爱护文献资料,请勿涂画、污损或剪裁、撕页,更不能私自带走。

292017-12

图书馆图书阅览规则

14580

1.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进入各阅览室,不得使用他人证件。 2. 图书馆各阅览室因所藏书刊内容、读者对象及阅览管理方式的不同而有各自相应的规定,请读者注意各阅览室管理规定并自觉遵守,积极配合图书馆管理工作。 3. 部分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参考书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就室阅览,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经馆长批准,借期不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并应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一定押金。押金金额按每本书书价的120%由图书馆办公室收取,归还图书时退还押金。 4. 读者不得擅自将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携出室外(以阅览室入口处的防盗监测仪通道为界),

292017-12

图书馆借阅管理规定

14849

  一、一卡通借书功能的开通与注销 1. 学生开通借书功能:每年新生入学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即开通借书功能。 2. 教职工开通借书功能:需凭人事处证明、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流通部开通借阅功能。 3. 集团员工开通借书功能:需凭集团办公室证明、学校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流通部开通借书功能。 4. 学生毕业及教职工、集团员工离校,需到图书馆归还图书,并办理注销手续。 5. “一卡通”的挂失、解挂、遗失补办,在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二、借

292017-12

图书馆入馆须知

13127

1. 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由门禁通道入馆,经检测仪通道出馆。不得冒名使用他人校园卡,无校园卡人员入馆在保安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2. 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凡穿背心,裤衩、拖鞋或衣着过于暴露者谢绝入馆。 3. 保持馆内安静,勿高声喧哗,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接听手机应避免影响他人。 4. 自觉维护馆内良好秩序,进出不拥挤,不抢占座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5. 保持馆内清洁,请勿在馆内乱扔纸屑、杂物,勿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沫刻画,不得携带宠物进馆。 6. 禁止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


1 上一页 1 下一页 转到